簽證
<![CDATA[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須知 適用對象 適用於持普通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因依親、就學、應聘、受僱、投資、傳教弘法、執行公務、國際交流及外交部核准或其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活動,而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6個月以上居留之外籍人士。 應備文件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填妥之簽證申請表乙份暨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來台居留證明文件或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公文; 及其他相關文件。 簽證效期 一般居留簽證效期為3個月。 居留期限 持居留簽證來台者,須於入境次日起15天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Re-entry Perm […]